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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我第三個部落格。

 

 

第一個是在myspace,不過才剛開始用沒多久就被我打入冷宮,因為實在太常當掉。不知最近這個狀況好點沒,不過因為與我的msn帳號一樣,既然是祕密,就是不想讓認識的人知道,所以在選擇寫祕密時,這裡不被考慮。

 

 

第二個也是我現在最常用的一個在奇摩,直到現在還是固定發表日記中。不過我的部落格地址在交友有公佈,而我想寫祕密的某些對象會上交友,所以那裡也被否決。

 

 

後來想想去年為了一個活動而申請了這裡的帳號,不過後來卻從來沒用過,正好拿來作後花園,這就是會在這裡的原因。

 

 

值得紀念的第一彈,卻是要寫不太愉快的回憶,不過擱在我心裡近一個月,不寫出來我真是快憋死了。

 

 

我在奇摩交友的平台主要是為了寫日記,所以很少主動去認識人,不過有人送禮或留言給我,只要不是推銷或是來亂的,一般我都會回覆。這位大哥大概在年後在我的交友留言,開始還算一般禮貌性的交換最近生活心得,所以聊得還算OK。後來他說常常旅遊會照一些照片相分享給我,因此我就留了信箱給他。

 

 

這麼互相通信了一、二個月左右,大概每週會交換一到二封信吧,內容跟在交友時也差不多,大都是近況分享,以及他所照的風景照片。他年齡近50歲,所以第一封信我就尊稱他大哥,從信件往來了解他是大陸人,不過年輕時就到日本發展,去年底公司派他來台灣處理分公司事務,目前是隻身在台,所以放假才會常出外旅遊,以及希望多交一些朋友。

 

 

對交朋友一事我抱持開放態度,而且跟他的信件往來中,都很平常的聊些生活瑣事,也沒有提到什麼特別話題。本來我打算就這麼當個網友聊天就好,不過有一次他突然留言給我說假日沒事想找我吃飯,而我剛好沒看到,等假日過後才回信。因為心裡有點過意不去,我就主動說要進地主之誼,由我請他吃飯。話說出口了當然就不能食言(其實是他常常會提醒我這件事),所以拖了一個多月後,我決定在四月初請他吃飯。

 

 

本來對他就只是抱著交朋友的心態,而且從我們的信件往來中,我對他的想法就是一個見多識廣的前輩,所以我是抱著要增廣我的人脈見聞的心態,不過吃完這頓飯下來卻讓我完全改觀。

 

 

由於一開始就說是我要請他吃飯,加上他說他吃飯時習慣喝點酒,為了不讓他喝酒無法開車,所以我上網找了一些離他目前所住地方不遠的餐廳。另外為了吃完飯後可能會有繼續聊天的需求,我找的都是一些比較輕鬆,以簡餐為主的餐廳,不過這些餐廳在他回給我的信件被全部否決。雖然在我給他的信件中有提到,若他有其他更好的餐廳也可以介紹;不過在信件開頭我也說明我選這些餐廳的用意,所以我對他否決我的全部提議,另外選了幾個餐廳都是以中式菜色為主,說實在的我有些訝異。這是我對他想法改觀的第一點,不過主隨客便,最後我從他的提議中,選了一家我認為比較輕鬆點的餐廳。

 

 

對他想法改觀的第二點,是吃飯過程中他所選的飲料,以及他對我所點飲料的意見。由於當天我是開車去,而且我對中餐所配酒類沒太大興趣(中餐類我只搭啤酒,不過那是在拼酒時用的),加上那天早上去掃墓有點熱,所以我點了可樂,居然被他嫌棄,說這是傷身體的飲料。這位大哥,我跟你還沒那麼熟吧,有需要在我點飲料後說這些倒胃口的話嗎。算了,我就當他是站在朋友的立場提醒我好了,至少他會幫我開罐,這點還算加分。而他一開始點的是台啤,這跟我們在信件中聊到有關酒的話題不太搭,所以我問他怎麼會點台啤;他說這是在日本養成的習慣,在日本,喝啤酒其實就像我們吃飯前會上茶一樣,只是順口用的。接著上菜之後他換點陳紹,雖然黃酒類是我完全不能接受的一種酒類,不過我對有人要喝倒是沒啥意見。讓我不太高興的是他嫌台灣的陳紹不夠道地,這是怎樣,身為原產地人的優越感嗎。大哥,你現在在台灣,面對的是台灣人,麻煩稍微注意一下台灣人的感受好嗎。

 

 

接著在聊天的過程中,他的優越感都會在無意中顯示出來。也許他根本沒有這種想法,只是因為他真的是見多識廣,所以在對一些事物的描述上,他只是很單純的把個人想法說出來,根本不自覺有些字眼是有點傲慢的。對此我也不想多說什麼,不過還是把他列為印象改觀的第三點。

 

 

最後一點,也是讓我完全被嚇到的一點,是在他所對我表達的“親切“,但卻讓我覺得被“污辱“。一開始我說要請他吃飯,不過吃過飯後他搶著去付帳,所以我說要回請他喝咖啡,因此離開餐廳另外找了一家咖啡廳(看吧,照我提議的不就沒有這個問題了嗎)。喝咖啡聊天時給我的感受與吃飯時差不多,所以“撐“了一小時我就說時間不早要回家了。要道別時因為我的車停在附近,而他住的地方則離了有20分鐘路程,所以我多嘴說要送他回去。下車前他要與我道別時,伸出手來要與我握手,這件事先嚇了我一跳,因為禮貌上是要由女生主動握手的。好吧,我還是當他只是在表達親切(雖然不合乎禮節),因此把手伸出去跟他握了一下。真的讓我驚嚇的才要開始,他居然把我的手拉到嘴邊親了我的手背,天哪,這是在搞什麼。

 

 

親手背的確是國外的禮節之一,但是一來我們不是外國人,二來,你也不是雷夫費恩斯(是他,我自動會把手伸出去),所以不需要用這種不符合大家習慣的方式好嗎。當下我只有被嚇到的感覺,等他下車後,我在開車回家的路上才愈想愈生氣,或許是我想太多,可是卻讓我覺得,他是不是把我誤認成了什麼。的確,我目前沒有交往對象,但並不代表我有這麼想要趕快找個男人。我答應與網友碰面,不代表我對交往這件事想法很開放,也不代表我想要從你那裡得到什麼。

 

 

也許你獨身在台灣,所以想要有個排遣寂寞的紅粉知己;也許你覺得有個女性願意與你碰面,代表她可能願意與你有進一步關係。不過這種事麻煩你事先確認對方的意願,至少,我是完全沒有這方面的想法啊。

 

 

不過,或許我該檢討一下自己,是不是我在言語或肢體動作中讓他有這方面的誤解。不過我那天穿的是運動上衣加牛仔褲,而且話題中也盡量避免提到個人問題(尤其是感情部份),這樣也能讓他誤解的話,我也不知道以後我與人碰面時,該穿什麼與該談什麼話題了。當然也可能都是我庸人自擾,那天說穿了只是他喝多了(一個人喝了2/3的陳紹),所以他真的只是想表達他的“快樂“,所以做了他自認為很親切的動作,卻沒想到完全成功的讓我嚇到了。

 

 

他讓我對與網友碰面產生了心理障礙,以後我應該不會親易答應與網友碰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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